香港已有6成市民支持同性婚姻,而多宗司法覆核的案件亦為同性伴侶平權帶來突破。雖然如此,現在法律上仍只承認「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的婚姻,制度上仍未全面改革。同性伴侶為了保障摯愛,可以透過訂立周全的保險規劃,並將另一半指名為保單受益人,使伴侶得到與異性伴侶的同等保障。
根據一份由香港的大學所發表的研究報告,2023年有60%的香港市民表示支持同性婚姻,17%表示不支持,23%持中立態度。2013 年同類型的研究顯示只有 38% 的人支持同性婚姻,2017 年則上升至 50.4% 的人支持,到2023年繼續上升至60%。這代表公眾對同性婚姻逐漸支持。同時,香港終審法院在2023年作出判決,未有給予同性伴侶適當權利,並要求政府須在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侶關係能獲法律承認。
雖然法律上同性伴侶的保障仍然殘缺不全,包括資助房屋政策、遺產繼承方面,都未有保障,但同性伴侶之間的愛情與責任感與異性伴侶並無分別。只要適當運用保險處理健康風險及財富管理,同性伴侶亦能彌補制度上的缺失,為伴侶帶來安心的保障。
香港《婚姻條例》明確界定婚姻須為「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包括同性婚姻,亦無民事結合制度,因此香港原則上並不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或民事伴侶關係。在不少政策上只能作為同居者的角色,包括《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的保障、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配偶申請監護令以作醫療決定和財務安排、為不省人事的同性伴侶決定醫療記錄的登記和互通事宜。
不過,從2018年起,多宗由同性伴侶發起的司法覆核案件,都為爭取同性伴侶權益取得實質進展。這些進展包括:
儘管以上司法覆核的案件為同性伴侶的權益帶來突破,但不少制度有待政府修改,對同性伴侶的保障並未完善。
同性配偶需要周全的計劃來保障伴侶的權益,例如訂立遺囑來決定誰人繼承遺產,及透過預設照顧計劃讓同性伴侶參與醫療決策和治療安排等。
如果沒有預先規劃,同性配偶因沒有法定配偶的地位,而在遺產分配、醫療決策及生活費用來源上都缺乏保障。在無遺囑之遺產繼承法律下,同性配偶並不當作為遺產受益人。在醫療決策權方面,同性配偶只能作為同居者成為責任人,為無精神行為能力的配偶作治療決定。
為了面對人生的各種突發情況,如疾病、意外、身故等,同性伴侶可以透過購買各類型的保險,包括人壽、危疾及儲蓄保險等,指明同性伴侶為受益人,簡單明確地保障其權益。
為了避免道德風險,即受益人可能因獲得保險金的誘因而對受保人採取不當行為,保險公司在審批保單及受益人安排時,會強調「可保權益」(insurable interest)原則。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只接受與受保人存在密切財務關係的人成為受益人,包括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子女)、配偶,或法定繼承人。
然而, 保險公司近年亦修訂受益人的規定,接納同性配偶及同性伴侶成為受益人。
安達傳承守創儲蓄保障計劃V(安達傳承守創V)設計靈活,適合伴侶關係,包括同性伴侶,提供以下保障特色:
一般保險產品只會接受配偶、直系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不過,現時亦有保險產品,包括「安達傳承守創V」接受同居伴侶作為保險受益人。
若果為已婚的同性伴侶,在索償時需要提供結婚證書;而同居同性伴侶則需提交一份雙方關係的聲明,亦有可能需要提交住址證明。
一些具有「受益人」概念的保單,如危疾保險,亦可指定同性伴侶為受益人;不少人壽保險、醫療保險、家居保險等產品亦可指定同性伴侶為受保人。
可以。一般保單的受益人類型為可撤換受益人,投保人可隨時轉換受益人或受益人獲得賠償的比例,無須受益人同意。
同性伴侶應了解該保險產品是否容許指定同性伴侶為保單受益人,即使是同一保險公司的產品,有關的政策亦可能有所不同。其次,同性伴侶的定義是否只限已婚或民事結合的同性配偶,或者同居關係亦包括在內。同時,保險公司要求提交的證明亦有所不同,如結婚證書、同居關係的聲明、住址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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