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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公告

電動車泊車位及充電站

電池技術進步、監管規定及減少使用化石燃料的意欲與日俱增等因素正推動電動車的生產需求,令電動車市場迅速增長,預期每年持續上升。縱觀多種汽車燃料,電池(特別是鋰電池)是現時增長最快的能源。無論駕駛任何車輛,司機都必須停車加油,或為電動車的電池充電。為電動車充電時,請謹記若干安全要點,包括現今市面上三款電動車的不同之處。

混能汽油車—汽車配備低排放量的電動摩打,用以輔助汽油引擎。汽油首先提供能源,而汽車則在制動時為電池充電。

插電式混能汽車—與混能汽油車大同小異,但配備更大容量的電池(12 kWh)。除了透過制動為電池充電外,還可以外接充電。電池續航距離一般為25-50英里,然後由汽油引擎提供動力。

純電動車—汽車全靠電池供電,設有大容量的充電電池(66 kWh)而不設汽油引擎,並透過電網充電。1

現時,鋰電池技術為電動車電池組提供最具成本效益的選擇。這類電池能儲存大量能源,同時可透過充電站充電。

 

鋰電池的隱患

鋰電池有很多化學物質,穩定性各有不同。由於鋰遇水後反應性很劇烈,鋰電池又含有易燃電解質。而使用易燃電解質存在熱失控的風險。

鋰電池的熱失控通常由下列因素引起:

• 電池出現機械、物理或電力損傷

• 電池製造過程出現污染及品質控制欠佳

• 充電器/充電系統引起短路或過度充電

• 鄰近環境使電池處於高溫

現代汽車設計及構造針對上述情況,為電池提供更佳保護。汽車配備電池監控系統,以監察電池的完整性及充電周期,並防止電池的使用或充電速度過快。電池與電池隔變得耐用,以抵禦酷熱、嚴寒、水浸及路鹽等惡劣的環境。

 

充電配置

電動車有多個充電方式,您可視乎可供使用的電量及您想要的充電速度作出選擇。

 

第一級:標準牆壁充電器(120 V)—每小時充電可提供5 英里的續航範圍,最適用於通宵充電。毋須特別安裝,只要插入標準插座即可使用,屬於便攜式裝置。

 

第二級:240 V充電器—每小時充電可提供25 英里的續航範圍,通常設於公眾地方或由專人安裝於大廈或住宅。較適用於快速充電,約8小時便能將電池充滿。

 

第三級:直流快速充電(400-1000 V)—每小時充電可提供最多250英里的續航範圍,是現時最快捷的充電方式。這類充電器一般設於路上的特定充電站。2

 

最佳實務

所有線路及裝備因應不同地方使用,並在使用壽命期間運作而不會出現嚴重衰退。電動車的充電電路必須符合需要及電力負荷。不論您使用哪種充電器,請遵照這些最佳實務:

· 根據最新版本的美國國家電工標準(NFPA70)聘請持牌電工安裝充電站。

· 根據NFPA70聘請持牌電工為電動車充電裝置鋪設專用的新電路,並根據NFPA70安裝備有漏電斷路器的插座/電路。

· 購買、安裝及使用獲UL 認證或Intertek's ETL或TUV等其他美國國家認可測試實驗室(NRTL)的充電裝置及組件。

· 將電動車充電器直接插入插座,切勿使用延長線或轉接器。

· 以停車位防撞膠或護柱保護充電站免受外來破壞。

· 時常檢查您的電動車充電器有否破損。維修及保養應由合資格的持牌電工或製造商建議的廠方授權代表進行。

· 切勿為沒有認證的電動車或裝置(如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滑板車)充電。

· 將電動車充電器放於遠離水源的位置,避免將充電的汽車停泊於積水中。

· 應清晰標示電動車泊車位,並為泊車時間制定流程。

· 考慮為車庫內的充電站安裝煙霧探測器及/或灑水保護裝置。

· 設置充電範圍的標誌並於地面明確標示,以防止拉伸及破壞充電線。

· 在高於地面的位置(如升高的充電台上)安裝充電器。

· 以閉路電視監察充電範圍。

· 制定例行檢查流程以識別問題(實質損害、過度磨損等),並訂立應對方案。

· 如電動車曾遭遇意外,在汽車/電池接受徹底檢查前,切勿充電。

· 根據香港消防處的規定,電動車充電設施應提供緊急電源中斷,並可單靠啟動設於當眼位置(即車輛入口處、消防控制中心)的緊急開關掣中斷電源,中斷停車場內電動車充電設施的電源。

 

消防安全

車輛火警對先遣急救員而言可能難以撲滅。電動車火警發生時,消防員或要處理鋰電池系統,而電池存有足以長時間燃燒並重燃的能源。熱失控可導致電動車電池成為重燃的源頭。

如您正考慮在您的公司安裝充電站,並可以選擇地點,不妨考慮最近的消防栓與您的距離。如在車庫內安裝,盡量將指定的電動車充電站設於最近出口的位置,以便消防員使用。最後,如於戶外安裝,請確保該範圍有適當的照明和標示,並在可行的情況下將充電站設於離建築物最少50英呎的範圍。

 

參考資料

1. U.S.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https://www.transportation.gov/rural/ev/toolkit/ev-basics/vehicle-types

2. Plug In America, https://pluginamerica.org/dc-fast-charging-for-electric-vehicles/

3. FSD circular letter 4/2020. Additional Fire Safety Requirement For Carparking Facilities installed with EV charging facilities. https://www.hkfsd.gov.hk/eng/source/circular/2020_04_eng_20200731_110104.pdf

4.https://www.emsd.gov.hk/filemanager/en/content_444/Charging_Facilities_Electric_Vehicles.pdf

5.https://www.td.gov.hk/en/public_services/licences_and_permits/vehicle_first_registration/guidelines_for_imp_reg_of_pev_and_phev/index.html

6.https://www.epd.gov.hk/epd/english/environmentinhk/air/promotion_ev/promotion_ev.html

 

資源

NFPA 70, National Electric Code (NEC)

NEC Article 625,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and Supply Equipment Systems

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 (UL), https://www.ul.com/services/electric-vehicle-ev-charging-infrastructure-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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