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達「每種守護」危疾保險計劃(「本計劃 」或「安達『每種守護』」)不僅為您提供穩固的危疾保障,更引入市場首創的保障特點,讓您在不幸復發或再次確診另一嚴重疾病時仍可受到保障,在關鍵時刻為您提供不同選擇。
配合一系列創新周全的增值服務,展現更前瞻的危疾保障理念,讓您在重要關頭掌握主導權,為自己作出最合適的安排。
提供周全的危疾保障,涵蓋早期疾病、兒童疾病,以至嚴重疾病。
覆蓋廣泛的兒童疾病 — 包括天使綜合症及妥瑞症等罕見疾病。
為因未被發現之先天性情況引起的非嚴重疾病及嚴重疾病提供保障,有關情況須於等候期內未被發現。
有別於只提供單一賠償安排的傳統危疾保障計劃,本計劃讓您可靈活選擇賠償安排。
若您選擇持續保障選項,在符合適用之相距期的情況下,本計劃就三大嚴重疾病 — 癌症、心臟病及中風 — 合共提供高達5次額外索償,每次索償金額均可獲等於保障額的100%,保障至85歲。
還原保障將還原相等於與受保人經診斷患上嚴重疾病的首次診斷日,或受保人的身故日期相隔至少1年之非嚴重疾病所獲支付的非嚴重疾病保障總額的賠償,其嚴重疾病保障或身故賠償可還原至100%保障額。
若受保人於第10個保單週年日前被診斷患上受保嚴重疾病或不幸身故,我們將額外支付保障額的50%。
若受保人被診斷患上三大嚴重疾病,於首次診斷日起計2年內,我們將實報實銷賠償自費藥物及/或自費醫療項目之合資格費用。
受保人因醫療所需而進行的植皮手術及/或重建手術,及/或受保人因癌症及其治療而被診斷為第3期嚴重淋巴水腫,額外提供相等於保障額20%的財務支援。
透過延續關懷保障,若三大嚴重疾病惡化至晚期癌症、嚴重心臟病或嚴重中風,我們將額外支付相等於保障額20%的一筆過賠償。
將支付相等於保障額100%的身故賠償,並扣除任何已支付或須支付的非嚴重疾病保障及/或嚴重疾病保障下之保障額的總和。
若保單持有人身故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繼任持有人將成為新的保單持有人。
由家庭醫生、註冊護士及醫療專業人士組成的專屬個案管理團隊,作為您的主要聯絡人,為您提供一系列的安達「每種守護」增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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