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榮的經濟下,找工作的便捷性帶來了較高的員工流動率。根據國家的不同,替換一名中層管理人員的成本大約是他們年薪的20%,而替換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的成本則是年薪的213%到400%不等。
購買有助於留住員工的保險變得非常重要,因為公司認識到重新僱用和培訓員工的高成本。諸如帶薪病假、育兒假、健康和人身意外保險等保單都彰顯了僱主對其員工的關愛義務及總體幸福感的承諾。
讓我們看看簡單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計劃在以下情況下如何為僱員和僱主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在安達提供的團體保險責任範圍下承保。
被保險人是一家電影製作公司的攝影師,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輛電動摩托車撞倒,造成手臂骨折。
幸運的是,電影製作公司已投保了涵蓋僱員收入損失和其他保險金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僱主為僱員及其配偶投保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當僱員在海外帶團時,他的太太必須住院。根據保單利益,他提出索賠要求安排一名保育員來照顧他年幼的孩子們,而他則無需返回家里。
被保險人是一名駐扎在澳大利亞達爾文的飛進飛出(fly-in fly-out)(礦區)工人。不幸的是,他被診斷出患有癌症,必須接受治療。因他所在的公司投保了涵蓋因疾病而造成的收入損失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因此他能夠繼續供養家人且不用降低生活標準。
被保險人因腰部以下癱瘓獲得了一筆一次性賠付金,因他所在的公司投保了涵蓋永久完全殘疾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另外,他還能對自家房屋改造和再培訓提出保險理賠,之後他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在這個不幸的案例中,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遇難,但是他的家人從他所在公司投保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得到了一筆一次性賠付金。
免責聲明: 本承保項目由安達保險集團亞太區域所屬保險公司提供,惟並非各地區保險公司均有提供本承保項目。